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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拟投入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含分支机构)。
4 与本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两个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 投标企业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页查询截图)。
6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页查询结果)。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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